安徽省部署汛期储粮及安全生产

2020 年 3 月 15 日1870

  日前,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出通知,要求提前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做好汛期和夏粮收购期间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

  通知要求,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及早组织开展汛前检查,督促粮食收储和加工企业开展防汛保粮风险隐患排查,重点要对仓储设施,发电、排水、消防设备检查维修;处于低洼水患区的粮食仓储企业要提前做好库存粮食转移,政策性粮食要提前申请拍卖出库;尤其要把库存药剂提前转移至安全场所,正在进行熏蒸作业的库区,防止雨水渗漏导致熏蒸药剂受潮发生自燃,引发火灾事故;对现有库存粮食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粮情监测,及时掌握粮情变化,消除安全隐患;夏粮收购期间要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触电、火灾、车辆伤人、粮堆埋人等事故,确保储粮安全。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限时完成问题整改。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执纪问效,突出隐患整改,确保各项度汛措施落到实处。(记者 史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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