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信批违规曾吃警示函,如今又被下发监管函,1.2亿投资微电子信披拖4年
2月25日,深交所下发了关于对江苏南大光电(300346,股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原因是信批违规,一则1.2亿投资微电子信息的信披拖了4年,看来是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2015年9月15日,南大光电披露公告拟使用超募资金通过购买及增资方式取得北京科华微电子(600360,股吧)材料有限公司(北京科华) 31.39%股权,合计投资1.23亿元。11月24日,南大光电与北京科华原股东共同签署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并在合同附件中与美国Meng Tech公司、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就北京科华的经营业绩承诺及补偿进行了约定。但是南大光电公司未及时披露前述业绩承诺及补偿合同,也未在定期报告中专项披露有关业绩承诺的履况,直至2019年6月26日才补充披露。
一如股市深似海,一则信批迟四年!
深交所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2.1 条、第 7.7 条、第 11.11.1 条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南大光电曾因为此事件还被江苏监管局下发了警示函。去年10月,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82号)显示,江苏证监局发现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光电”,300346.SZ)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5年9月14日,南大光电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分别以超募资金3000万元、1272万元受让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嘉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华”)10%、4.24%股权,同时以超募资金8000万元对北京科华进行增资(共计超募资金1.23亿元)。11月13日,南大光电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2015年11月底,南大光电与北京科华各股东签订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但未及时披露,直至2019年6月26日才披露该合同。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南大光电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南大光电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南大光电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纯电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于2012年8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目前,公司形成MO源、电子特气、ALD/CVD前驱体材料等业务板块。1月21日南大光电发布2019年度业绩预告:去年预计盈利4,900万元–5,6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5,124.23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责任编辑:邵晓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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