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10网”公号自裁消亡 网站仍活跃

2019 年 6 月 9 日1230

  5月28日,期货日报记者查阅公众号“FX110网”时发现,其留下的只有一句官方提示:“该账号已自主注销,停止使用。”虽然“地下法庭”“FX110网”公号自裁消亡,但记者发现,“地下法庭”“FX110网”网站却仍很活跃。在国家早认定炒汇非法的情况下,为何炒外汇的公司屡打不尽,大肆宣传炒外汇公司的网站仍常年活跃?

地下狂欢造就畸形产物

地下狂欢造就畸形产物


  外汇保证金交易在国内尚未完全开放,但“地下炒汇”狂欢下却诞生了像“FX110网”“外汇天眼”等一批第三方宣传平台,且这些平台还把自己打造成鉴别行业“真伪”的平台,并借此作为生存之道。


  据期货日报记者调查了解,长期以来,此类网站屡遭举报。“通过收取平台广告费维持运营,并大量宣传自己的权威性,涉嫌非法宣传。”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在对网友的回复中称,“FX110网”指引境内居民参与外汇杠杆交易,涉嫌非法宣传外汇业务,已经多次约谈该网站要求整改,并已通报深圳市有关部门。


  “目前网络上存在大量外汇按金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网络交易平台,有些声称自己经外国政府批准、接受外国监管机构监管,有些类似境外外汇市场的经纪商,有些甚至是自己引入行情的对赌平台。”福建安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论形式如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关于防范非法互联网外汇按金交易风险的提示》(下称《提示》)已说得很清楚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根据《提示》,不管是平台经营者还是参与者都属于违法行为。


  面对“FX110网”公众号自主注销,有网友评论:“很有政治高度,自主注销。”“FX110网”自断臂膀,是如网友所说的自我觉悟,还是另有原因呢?对此,记者向“FX110网”在线客户询问,但截至发稿,并未收到相关回复。


  “这些所谓的第三方平台大多充斥着利益和黑幕。”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向记者表示,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都属违法行为。监管层三令五申,不得非法炒汇,所以这些第三方平台毫无公信力可言,其出现更是无稽之谈。但在现实中,这些第三方平台却扮演着“地下法庭”的角色,在“地下炒汇”中推波助澜,实属帮凶。


  靠公信力吃饭却不露真身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FX110网”今日之殇是因为去错了水域,但当期货日报记者打开“FX110网”的网站时发现,其仍活得好好的,只是网站窗口顶端多了一条风险提示:“请通过正规渠道参与外汇保证金交易。目前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参与外汇保证金交易均属非法。请提高意识,谨防损失!外汇、贵金属和差价合约(OTC场外交易)是杠杆产品,存在较高的风险,可能会导致亏损您的投资本金,请理性投资。外汇110网所列信息均来源于全球各大监管机构和外汇交易商公司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外汇平台由客户自行选择,平台操作带来的风险,与外汇110网无关,客户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和责任。”


  《提示》中已明确,没有一家机构获批在我国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FX110网”风险提示中所说的正规渠道是什么渠道?同时,通过上述分析可明显看出,“FX110网”明知目前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参与外汇保证金交易均属非法,但在浏览“FX110网”官网上,其关于可以炒外汇公司的宣传广告仍琳琅满目。既然明知炒汇非法,为何还要为这些公司摇旗呐喊?抱此疑问,记者向“FX110网”在线客服进行了咨询,但截至发稿,仍未收到相关回复。同时,记者把拟好的采访提纲准备发送至“FX110网”网站公示的邮箱时被提示:“只接受来自企业官方邮箱的广告投放咨询。”除此之外,这家存在近十年之久的平台再无其他联系方式,办公地址不详,联系电话无,平台实际公司介绍无……


  可就是这么一家“三无”平台,却成为“地下炒汇”的流量明星,不禁让人瞠目结舌。随后,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FX110网”公司主体为深圳市顽石网络资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潘艳辉,其在2018年11月14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至今未被移出名录。本就神秘的“FX110网”去了哪里,更是不得而知。


  “地下炒汇”为何屡打不尽


  期货日报记者查阅《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时发现,《规定》明确禁止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以下六类内容的信息:(一)散布虚假金融信息,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的;(二)歪曲国家财政货币政策、金融管理政策,扰乱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的;(三)教唆他人商业欺诈或经济犯罪,造成社会影响的;(四)虚构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事件或新闻的;(五)宣传有关主管部门禁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六)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


  《规定》指出,违反管理规定的,由国家或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进行约谈、公开谴责、责令改正、列入失信名单;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由国家或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强调,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与有关主管部门建立金融信息服务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既然国家有关方面认为炒汇是违法害人的,国家为何能容忍这么多炒外汇公司出现?既然有《规定》出台,为何宣传炒外汇的网站、公司越打越多呢?陈杰认为,事实上,国家有关监管机构一直都在关注非法外汇按金交易,早已明确未经批准的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并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但可能监管机构需要操心的事情太多,执法会存在差异性和滞后性,且网络外汇平台也比较隐蔽,执法难度大,如果多部门不能联合执法,很难起到预期效果。

(责任编辑:刘思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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