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三评“直播答题”之二:别拿创新幌子跨越“底线”

2018 年 2 月 9 日2510

“在线人数122万,参与答题的却有140多万,这是为啥?”“第六题总共7000多人答错,复活的却有1.3万人,怎么回事?”如果玩过直播答题,想必对这些质疑并不陌生,有网友甚至在最终通关的名单中,发现有重名者、粉丝为零的“僵尸用户”。直播平台是否存在人数造假、奖金注水等行为,尚需专业技术认定,还不能断言,但用户对直播答题的质疑却必须重视:以创新为名,也不能跨越“底线”。

直播答题是新玩法,但作为载体的平台却有老问题。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直播业务需要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然而现有的直播平台并非都具备完整资质。直播作为一种新媒体业态,兼具实时性强、表现形式多等优势,不仅传播效率高,而且受众范围广。然而站上风口的各资方一味“撒币”,纵容内容粗糙的劣质平台挤入公众视野,不仅会破坏整个直播行业生态,还会对广大受众造成恶劣影响。用法律规范不良倾向,势在必行!

是否有许可证,还只是直播答题面临的众多合法性问题之一。作为巨大的流量入口,如何保证参与者的隐私安全?如何避免在线人数造假、获奖名单注水乱象,确保公平公正?有的节目一次性送出巨额奖金,是否依法纳税?这些问题看似细枝末节,实则决定直播答题能否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广大用户的切身利益。而除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运营监管,也要直播平台提高答题过程的透明度、公开度,特别是涉及奖金分配、用户参与的环节,应设置相应渠道,接受外界监督。

互联网技术是时代发展的催化剂,推动新事物、新模式、新媒介层出不穷,造福人类生活。然而就像直播问答、直播平台一样,“新”不代表着可以逾越规则的边界,“有待完善”也不能成为损害公共利益的借口。如何依法直播、规范直播?如何更好地将以直播答题为代表的互联网新业态、新形式纳入法治轨道,实现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是平台方、监管者都绕不过去的时代课题。

前段时间,北京市相关部门破获“Peepla”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涉案公司首席技术官等8人被刑事拘留,此案成为我国同时追究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刑事责任第一案;去年底,北京网信办就持续传播色情低俗信息、违规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等问题,约谈今日头条、凤凰新闻客户端负责人,责令企业关停部分频道进行整改;不久前,北京网信办针对“花钱买热搜”问题约谈新浪微博……执法部门雷霆行动,体现了依法规范互联网发展的坚定立场。而当下处于风口浪尖的直播答题,更当以此为鉴,切忌挑战法律。

当然,所有新生事物都会经历成长期,甚至可能重塑既有利益格局。因此在守住规则底线的同时,即使稍有瑕疵,也不能随意将新业态、新模式一棍子打死。直播答题亦是如此,只有在法治轨道上循序渐进,不断打磨雕琢、逐个破解难题,才能让这场关于知识的游戏能长久地玩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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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黄策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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