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用手机上情色网站 模仿其强奸

2017 年 11 月 15 日3460

  本报讯 随着智能手机使用者的低龄化,因智能手机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也日渐增多。从化法院统计发现,该院近两年审理的未成年人因智能手机诱发犯罪的案件多达31件,其中涉未成年人强奸案件16件22人,90%以上的涉案未成年人曾长期通过智能手机接触淫秽网站、电子书、照片、视频,在模仿、猎奇心理的驱使下,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使用智能手机获取不良信息而诱发犯罪。与传统电脑上网相比,智能手机的便捷性、私密性使得受到该类不良信息的毒害更加无所不在,甚至有不少涉案未成年人有过在上课时间利用手机浏览色情网站的经历。

  在一起未成年强奸案中,王某本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孩子,学习成绩一直不错,上高中后,父母为方便与王某联系,给王某买了一个智能手机,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通过手机浏览到色情信息,正值青春期的王某很快沉迷其中,成绩下滑不说,王某还产生了模仿试一试的想法,在一次聚会后,王某借送肖某回家之名,将醉酒的肖某带至酒店实施了强奸行为,案发后,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李长志、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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