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施工跌落摔骨折 老板拒赔被追究拒执罪

2017 年 7 月 25 日3640

农民工施工跌落摔骨折 老板拒赔被追究拒执罪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韩争强通讯员 赵市伟 朱建光

经营玻璃生意的老板陈某雇佣村民吴某为一家老年公寓施工装修,正在工作的吴某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导致全身多处骨折。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陈某承担60%的责任,赔偿吴某133395.85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拒绝履行,并私自变卖名下房产进行资产转移。7月21日,陈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提起刑事自诉。

陈某在许昌市区经营玻璃生意。去年,陈某承包了一家老年公寓的玻璃房建设和阳台封闭工程,并雇佣吴某等人进行施工。在安装玻璃时,吴某失足从脚手架上跌落,致使腰椎、骨盆、跟骨等多处骨折。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吴某为此将陈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作为行业从业者,在从事玻璃安装工作中,应对该工作的危险性有必要认识,并主动提高自己的注意义务。吴某因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致伤,应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承担40%的责任。陈某未进行相关安全提示及采取安全措施,对其损害结果的发生承担60%的责任,判定陈某赔偿其133395.85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多次寻找陈某并查找其财产线索,但陈某避而不见。经多方努力,该院查询到陈某已将山东威海的一套房产转卖,所卖房款已被转移。随后,执行干警通过工商部门查询到陈某经营门店的地址,7月21日,在该院开展的“夏季雷霆”专项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到陈某经营的玻璃店将其带回。经过大量释法,陈某依旧态度顽固拒不还钱。最终,申请执行人吴某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陈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该院已于当天立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本文来源:东方今报责任编辑:孟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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