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4个月安全生产大检查

2017 年 7 月 19 日3180

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西安市将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范围是全市各区县、开发区和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上半年以来,全市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近期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较大事故接连发生。2017年3月4日、6月20日,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发生两起较大安全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6月14日,碑林区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6月30日、7月1日,高新区、高陵区分别发生一起空间作业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要求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西安市政府成立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委会主任、市长上官吉庆担任,副组长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市长吕健、副市长强晓安、市安监局局长黄会强担任,成员有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华商报记者 雷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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