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食药监分局严把“四关”整治中小学 (幼托)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2017 年 5 月 31 日3430

  中小学校(幼托)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是社会的热点,关注度极高。为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年初以来,南岸区分局始终以国家总局和市局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突出重点,加强预判,综合施策,严肃整治,确保了中小校(幼托)食堂及周边食品的安全,进一步增强了经营主体的自律行为。

  一、严把主体责任关。会同区教委,联合下发了《南岸区进一步加中小学校(幼托)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通过召开部署会,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增强了中小学校长(园长)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督促健全应急处置预案,熟悉一般程序,提升应对处置能力。

  二、严把执法监管关。分局领导和所办负责人带队,采取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的形式,对15个镇街74所中小学和165所幼儿园食堂的“六不准”、“九必须”和“十个一”的制度要求开展普查,督促规范进货查验、购销台账、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对周边的小食品店、小餐饮店、食品摊贩的登记备案、食品标签标示等,进行全覆盖、无盲区的检查,及时消除了隐患。

  三、严把教育宣传关。积极开展“5+1”活动模式,督促中小校(幼托),组织开设好“三课一会”,科普食品安全的一般常识,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解决不知或知之不多的问题。同时,运用海报和宣传橱窗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把风险管控关。畅通24小时值班电话和网上邮箱为载体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快速处置。始终把中小学校(幼托)食堂列入执法监管的重点范畴,加大飞行和日常抽检抽测频次,做到防范于未然。督促中小学校(幼托)调动安全管理员、校内辅导员、家长会代表等群体的积极性,参与监督管理,履职尽责,增大了风险管控的安全系数,形成群策群防的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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