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雷山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整治市场乱象
央广网贵阳4月7日消息(记者孟海 通讯员杨华)为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整治市场乱象,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近日,贵州省雷山公安局、县县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整治市场乱象。一是落实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以辖区内“网站自行亮照”、“平台为网店亮照”、“平台为网店亮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查伪造企业名称等及非法主体网站。二是加大商品领域监测监管,打击各种违法侵权行为。以儿童老年用品、电器电子产品、酒类、茶类商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农业生产资料等重点商品的监测监管。三是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假冒知名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网络上销售仿冒知名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依法查处网络上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行为。四是强化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秩序。加强互联网广告严管严控,依法打击网上虚假宣传、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及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
集中整治九项内容的行动。一是查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审查、登记、公示。二是查平台经营者是否与平台内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是查制定实施管理制度及平台运行维护。四是查平台内经营者和交易信息。五是查承担首问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进行调解或协助维权。六是查区分标注自营业务和平台业务。七是查协助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提供有关信息数据资料。八是查平台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公示并执行赔偿先付制度。九是查是否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平台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协助平台内经营者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以及限制、排斥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九项内容的集中整治行动。
据悉,该局还加大对侵犯网购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严查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侵权行为。检查网站、网店86个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5条,责令整改网站7个次,已提请关闭网站2个次,已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网店2个次。目的,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