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一单管到底

2016 年 12 月 4 日6610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我国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普遍推行。然而,不同层级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基层(街道、乡镇)政务公开缺乏标准和依据,工作随意性大,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限制了公开实效。针对这种局面,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发布覆盖市、区、街道(乡镇)3个行政层级的政务公开清单。

覆盖三个行政层级,涉及数十个领域,共900余条近5000项

11月30日,人们登陆首都之窗网站发现,一份囊括了市、区、街道(乡镇)三个行政层级,涉及医疗卫生、拥堵治理、环境监测等数十个领域的政务公开三级清单正式出炉。

记者看到,这份清单共959条目录信息4909项内容标准,其中市级清单559条目录信息2828项内容标准,区级339条目录信息1832项内容标准,街道(乡镇)61条目录信息249项内容标准,各级公开要求和任务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认为,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发布这份覆盖3个行政层级、统一“制式”的政务公开清单,将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提供有效抓手,有助于大幅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是落实公民知情权和获取信息权的渠道,也是政府与公民顺畅沟通的桥梁。”王敬波表示。近年来,北京市政府不断尝试图文并茂、可视易懂的信息公开方式,为公众解惑释疑。2015年,北京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超100万条。

然而,同市级政府在政务公开道路上的风驰疾行相比,区级部门和街道、乡镇等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却依然有些慢慢吞吞。部分区政府及其部门反映,由于公开工作涉及范围广、信息数量大,各行业各系统公开标准尚不统一,推进步伐不尽一致,随意性较大。“公开的信息群众不关注、群众关注的信息不公开”,是对这一现象的形象描述。

“虽然我们街道网站也有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网上大厅等栏目,但真正做到及时更新的内容仍然不多,对于群众更为关注的办事处本级的职责和权限有效信息也太少,缺少办事流程介绍和网上办事窗口,对群众办事的实质作用不大。”西城区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科主任科员朱一倩坦言。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社会法室副研究员董文勇认为,基层政府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社会矛盾。在政府政务公开的整个系统中,基层政务公开与民众距离最近,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根据我们对全国53个城市的调研,部分政府公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仍然将其看作是额外的负担,存在底数不清、重点不明的问题。”王敬波说。

清单发布后,各级须进行调整完善,并在政府网站公布,不得擅自删减

为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今年8月份,北京市启动三级清单编制工作,28个市级部门,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各层级职责范围,全面梳理本领域、本系统公开工作要求,在征求区级部门、街道(乡镇)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市、区、街道(乡镇)政务公开清单。

这份清单首次从市级部门延伸到基层一线,覆盖市、区、街道(乡镇)3个行政层级,如同一个模板,建立了各级机关政务公开标准。同时,清单横向扩展到财政预决算、保障房、社会保险等领域,基本覆盖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

由于各行政层级职能和公开权限不同,各级政府的清单并不完全相同。北京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级清单覆盖47个领域,区级层面调整至44个领域,街道(乡镇)层面确定了13个领域。在这批共性清单发布后,各区政府结合本区实际,对区、街道(乡镇)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并在政府网站公布具体清单,但不得擅自删减共性清单公开要求。

记者看到,清单中每一条目录信息均包含了信息名称、内容标准、公开主体、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要素。以空气质量实时发布为例,市环保局应在政府网站、监测中心网站上实时公开相关信息,包括监测站点名称、空气质量实时指数、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级别以及各主要污染物浓度等。

清单落实纳入绩效考核,将使惠民政策直达受益群体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三级清单一大特色就是细化各级行政机关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具体到每项信息的内容标准,落实责任主体,实现公开工作可量化、可考核。据了解,北京市今后将结合新要求新情况,动态更新完善清单,把清单落实和更新情况纳入工作考核,为确保工作落实提供有力抓手。

完成任务清单,落实是关键。过去由于缺乏考核,发布什么、什么时候发布都很随意,导致一些惠民政策老百姓并不知晓。“比如,针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发放的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过去惯常的做法就是通知到居委会,至于居委会通过何种方式传达、是否有效传达,街道层面并不掌握,一些困难群众由于不了解相关信息而错过了申请机会。三级清单发布后,街道必须在政府网站或以其他形式向社会实时公开这项政策,使惠民政策能够直达受益群体。”朱一倩介绍。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政务公开清单落实和更新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各市级部门、各区政府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同时,各区政府也会加强对区级部门、街道(乡镇)清单落实和更新清单的监督检查,加强清单在量化工作任务、评价工作成效中的运用。

王敬波认为,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很多信息公开主体的义务、职责,但是监督和保障的责任追究机制过于“温柔”,可操作性不强。“北京通过‘硬杠杠’将政务公开变成各级政府的‘紧箍咒’,无疑将大大推动公开工作、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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