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保护自身安全 共创和睦家庭

2016 年 11 月 27 日2930

  胶东在线11月26日讯 今天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称“国际消除针对妇女暴力日”,家庭暴力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家庭暴力,顾名思义是发生在有婚姻或亲密关系、血缘和法律而联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包括身体、精神等方面的暴力和威胁施加此类暴力的行为。

  烟台市妇联副主席宋修波表示,家庭暴力当中的受害人不仅仅是女性,它可能涉及到家庭所有的成员,有父母对孩子的暴力,有丈夫对妻子的暴力,其实也有妻子对丈夫的暴力,也有子女对父母的暴力,但是很多的调查研究都证明,妇女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

  数据显示,世界范围内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其一生中遭受过暴力和虐待,针对妇女暴力行为的根源在于历史遗留下来的男女权利不平等,以及在公共场所和私人生活中对妇女的歧视。

  山东社会心理学会常务理事徐传庚指出,家暴造成的后果或者危害,主要是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个就是受害的一方,人格的尊严和生命的安全,都会受到影响,实施家暴的一方,也会受到很大影响,可能会因为家暴造成亲人的怨恨,甚至是疏离,由此失去了伴侣,失去了家庭,失去了孩子,都常常见到,甚至会触犯到法律。

  现代社会,虽然人类的文明程度有很大的提升,但也不乏有些人动辄使用暴力解决问题。市民刘爱萍:对于这种家庭暴力行为,我是十分不赞同的,就从孩子这方面来说,我认为会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给他们造成一些恐惧心理。

  市民白岩岩说:“我非常鄙视这种行为,有话可以好好说嘛,两个人就应该好好相处。”

  市民苏海渤表示:“我们绝对不提倡对妇女施暴,如果发现这种现象,绝对不能保持缄默。”

  专家提醒,面对暴力,不能偏执,合理应对才是解决之道。比较轻的,我们可以沟通交流,通过换位思考来解决,比较重的建议寻求心理咨询师,或婚姻家庭师帮助解决,非常严重的造成伤害的,建议大家拿起法律的武器。

  今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并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即当事人可以单独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该申请不再依附于离婚等诉讼程序。受害者应该掌握主动权,及时报警求助,保留报警回执,验伤并保留病例资料。

  宋修波提醒大家,消除家庭暴力,实现家庭和睦,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人在家庭当中都有一份责任,特别是男性,在很多家庭中是强势,没有男性参加的反家暴,就是空谈,我们倡议都来认真学习《反家暴法》,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真爱家庭善待家人,履行好自己在家庭中的责任,共同建设幸福和谐的家园。(孙旭函 王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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