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6 年 8 月 28 日2670

  7月23日15时许,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发生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引发社会关注。8月24日,调查组发布调查报告认定,此次事件是由于游客未遵守园方规定擅自下车致其被老虎攻击伤亡,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认定,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是,游客赵某(女,32岁)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目前已出院);而游客周某(女,57岁)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同样未遵守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调查组认为,园方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同时,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在事发后也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所以此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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