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天海:防溺水安全机制重在落实

2016 年 7 月 4 日2940

  昨日,襄阳市隆中管委会发生一起惨剧,先后有两拨小孩结伴到隆中管委会隆中居委会六组的姚湾水库水边游玩,其中有4名小孩不幸溺水身亡。(《楚天都市报》6月6日)

  夏天中小学生溺水的悲剧,时有发生。襄阳近日又有4名小学生水库溺亡,惨痛之余,值得我们深入反思,以保证这样的不幸不会再次发生。学生溺亡虽然发生在校外,发生在双休日,但是我们首先要追问:学校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落实到位了没有?是否经常抓、经常讲?如果相应的安全教育落实力度大的话,学生溺水概率就会大大降低。

  有数据表明,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97%发生在校外,责任当然也主要在校外,教师仅是起一个用教育手段增强学生安全观念的作用。我们也不能把责任全推给学校,因为构筑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绝不是教育部门一家的事。首先水库方面应当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地方树起警示牌,因为在法律上其负有后果预见并提前做好预防措施的义务。再者,当地政府和共青团、妇联等社会组织也应当走出办公室,多宣传和营造防溺水的社会氛围。同时,家长们也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特别是节假双休日期间,有义务做好子女的安全防护,不能一周七天全做甩手掌柜。

  但说到底,家长也好,老师也罢,不可能24小时与学生(子女)形影不离,所以未成年人早一日自立,就多一分安全;晚一日自立,就多一分危险。所以归根到底,最关键、最重要保护不是来自外界,而是要增强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核心是增强学生的自律能力,使学生懂得自我“操心”,知道哪些事情可以放心去做,哪些事情不宜去做,哪些事情要注意些什么,时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上,自觉远离危险,防患于未然。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重点是培养孩子们及时解决意外问题的速度和坚强果敢的性格上。如有小伙伴发生溺水,赶紧伸手去救是最不可取的,我们希望看到的不是一个惊慌失措、束手无策的学生,而是一个镇定自若、临危不乱的学生,这样才有化险为夷的可能性。

  包括防溺水防护体系在内的对中小学生的呵护和关爱,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依法落实各自责任,才能让每一个花朵都能健康成长。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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