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航头镇水产养殖户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

2016 年 3 月 22 日3410

  为进一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解决养殖环节水产品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近期上海浦东新区航头镇农业服务中心对全镇水产养殖户进行了一轮宣传告知,并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

  水产养殖环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使用国家禁止的禁用药物、执行休药期制度、不销售药物残留超标或含有禁用药物的水产品是每个水产养殖户的责任和义务。今后,我镇农业服务中心继续会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检查养殖户的饲料、渔药等水产养殖投入品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违禁药物等情况,通过重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监管我镇地产水产品养殖环节的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nbsp&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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