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组图)

2016 年 3 月 12 日4120

  三、较大事故督办情况

  2016年1-2月,按照《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建法〔2015〕37号)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规定,2015年发生的22起较大事故中:广西玉林“8·12”气体中毒事故、湖北武汉“8·21”塔吊倾覆事故、四川成都“10·5”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江苏苏州“11·8”墙体坍塌事故、宁夏中卫“11·9”沟槽坍塌事故、四川广元“11·18”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贵州贵阳“12·23”堡坎坍塌事故等7起事故发生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尚未报送较大事故调查报告、政府批复及处罚文件等材料。

  附件1:2016年2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附件2:2016年1-2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附件3:2016年1-2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结案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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