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全生产事故“双降”但形势仍严峻 将开展三至五年综合整治

2016 年 1 月 11 日3310

  ◆我省严查重罚,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

  ◆一些企业心存侥幸,安全主体责任难落实

  □ 本报记者 贾瑞君 王佳声

  多年来,我省安全生产平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呈现“双下降”趋势。2015年,我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然而,较大和重大事故却有所增加,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重典猛药治沉疴

  针对安全隐患,我省果断采取措施,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从2015年11月起至2016年4月底,一场号称“史上最严”的安全生产隐患集中行动在全省铺开:全省30万吨以下的17家小煤矿和达不到规模要求的39家非煤矿山,2015年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对全省29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16年年底前要全部退出,2015年年底前要退出23家。全省采取崩落法、空场法等开采工艺的34家非煤矿山,一律停产改造为充填采矿法。一个月后,全省纳入排除整治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168364家,共发现隐患86863项、整改58773项。

  2015年12月至今年2月,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又迅速展开。

  近期,我省出台有关安全生产的五项制度,分别是安全生产约谈制度、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控制指标月通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以及一票否决制度。其中,“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2015年12月29日,因平邑县近期连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临沂市委决定并报经山东省委批准,平邑县委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被免职。

  企业重生产轻安全 侥幸心理酿惨祸

  措施不可谓不严,处罚不可谓不重。尽管如此,前期省政府组织的督查暗访中发现,“企业不急政府急”,许多中小企业并未开展自查自改,有的企业仍在等待观望或应付检查,等待政府组织专家帮查隐患;有些企业非法违法和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现象依然严重,个别企业甚至边排查隐患边发生事故。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何这么难?

  “很多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从上到下一层比一层衰减,认为地域越小出事故的概率越低,且企业对有些问题见怪不怪,认为多少年来一直如此,不会出事。”淄博市安监局局长勾东升说。

  长期以来,企业主要负责人偏重经济效益,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重生产轻安全,重利润轻安全投入,把安全与生产对立起来,这是目前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最根本的问题。

  “以往,认为安全出行是司机个人的事,总觉得只要司机平时注意一下就可以。”东营市恒通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孟照顺坦言。恒通运输公司是东营一家大型运输企业,有危化品车辆共计800多辆。去年9月1日,恒通公司被省公安厅交管局作为“全省重大隐患运输企业”约谈,其原因是:该公司车辆违章总次数1014条,危化品车辆超期未审台数83台。当时和恒通公司一起被约谈的,全省有79家运输企业负责人。

  被约谈后,恒通公司半个月内将1014条违章全部处理完毕,83台未审验危化品车辆依法处置。“现在一上班考虑的就是怎样做到安全出行。”恒通运输总经理孟照顺说,如今每月发工资前,财务先查询车辆是否有违章未处理,如有就扣发驾驶员绩效工资,并限期处理完毕,相应罚款和扣分均由驾驶员承担,经此督促驾驶员提高安全意识,减少违法行为。

  责任还需细化到每一名员工

  2015年8月31日晚,巨大的爆炸声惊醒了利津县滨海经济技术开发新区沉睡的人们。山东滨源化学公司在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混二硝基苯装置投料试车,酿成惨剧。事故造成13人死亡,1人重伤,17人轻伤。庭审中,滨源化学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培祥懊悔不已:“我为做这个项目感到后悔,为盲目试车感到后悔。”

  明明知道企业工艺条件、安全生产条件都不具备,为何还要执意试生产?李培祥的回答令人震惊:“若不是他拍胸脯说绝对不会有事,若不是他用生命担保,我也不会轻易相信他的话。”李培祥口中的他,是试车负责人,已在事故中死亡。

  拍着胸脯说绝对不会有事,为何偏偏就出了事?是什么原因酿成了这场惨痛事故?背后的根源是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漠视。安全生产的“海恩法则”揭示:一次重大事故背后,有29次小事故、300次事故预兆和1000个事故隐患。

  爆炸发生前10天,当地政府冬季安全大检查,发现滨源化学存在三项安全隐患,严令其立即整改;爆炸前一周,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对该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又指出六项问题与隐患,建议其尽快整改。然而,政府的禁令和专家的建议,都没有引起李培祥的重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滨源化学曾多次逃脱政府监管:在未取得土地、规划、住建、安监、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前,擅自开工建设;在环保、安监、住建等部门依法停止其建设行为后,逃避监管,不执行停止建设指令,擅自私自开工建设。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有的地方为了保增长对安全隐患企业监管不严,对招商引资、新上项目网开一面,对本来不具备条件的新建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安全生产源头控制不力。实施整顿关闭,执行停产措施态度不坚决,不彻底,有的企业甚至强行闯关。

  一次次似曾相识的安全事故屡屡发生,让我们看到了当前一些地方安全监管方式的短板和隐患治理上的漏洞,更让我们看到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针对安全事故多发的状况,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特别是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经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出台了多条具体措施。2015年12月7日,省政府出台文件,提出今后原则上不再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1亿元的新扩建项目。

  省安监局副局长赵卫东说:“运用安全环保节能倒逼机制和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争取用三至五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治理环境污染和节能减排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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