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安全生产法治新秩序

2015 年 12 月 4 日2940

  近日,中原油田采油六厂各油气生产单位启动冬季应急预案,及时抢通各条生产主要干道,确保生产组织、单井温拉油等工作的正常运行。图为该厂联合站职工在修理输油泵电机。
  张伟泽摄

  2015年是我国安全发展中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扎实推进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工作和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规制度保证。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调度快报,截至今年10月31日,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6%和13.6%,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12.5%和11.8%,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1%和5.1%。煤矿连续31个月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民航飞行连续5年、铁路交通连续4年、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连续27个月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32个省级统计单位有28个单位实现了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的双下降,有13个单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普法宣传形式多样,专题培训有条不紊

  促进从业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趋浓厚

  新《安全生产法》颁布以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纷纷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宣传途径,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及法律规定,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为法律实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安法系列知识竞赛活动,各单位在发挥纸质媒体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共有25769家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参加竞赛活动,收到纸质答卷1134万余份,共有816万余人次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参与答题。北京市安监局在北京日报开辟专栏,重点围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行专家解读,围绕全市宣传贯彻情况进行报道。江苏省安监局广泛开展“十个一”专题宣贯活动:“下发一个专门通知、组建一支高水平宣讲小组、在主流媒体刊发一个专版、在有关杂志设立一个专栏、举办一次有奖答题活动、举办一次安监部门领导辅导班、设计印发一套宣传挂图、购置下发一批学习资料、组织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一次考试、开展一次学习体会交流活动。”重庆市安监局发放新安法释义读本10000多本,各区县还印发了数万册新安法宣传资料。西宁市安监局制作3部新安法公益宣传片,在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连续滚动播放。据初步统计,新安法颁布以来全国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共举办各类新安法宣传活动26448场次,其中省级举办635场次,地市以下举办25813场次;发放各类新安法宣传资料2529余万份。

  针对新《安全生产法》的重点、要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分期、分批组织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开展新安法专题培训,积极部署和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开展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岗位作业人员的学习培训,促进全体从业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海南省举办全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全省各市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发区、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及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省安监局组建宣讲队,在各市县、各部门和企业开展巡回宣讲。重庆市组织了10个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17名厅级干部到42个区县进行安全生产法专题宣讲,各区县也采取分片包干等形式,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有关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宣讲。广东省安监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新安法学习竞赛活动,将考试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对各地考核的内容。初步统计,全国各级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共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5118期次,参加人员达33.6万人次;举办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11763期,参加人员约174.5万人次。

  完善配套法规,调整审批流程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步入快车道

  法文修改,牵一发动全身。此次修法涉及旧《安全生产法》97条中的63条,占了65%,涉及内容十分广泛。

  新《安全生产法》颁布以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立即研究起草了《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初稿)》,并到吉林、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广西、重庆、陕西等地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基层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积极研究完善。各地也以新安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紧密结合地方安全生产实际,加快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修订步伐。黑龙江、湖南、广东等地已完成《安全生产条例》的修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启动《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初稿已报省人大常委会;江苏省安全监管局积极争取省人大和省政府法制办支持,目前已形成了《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对照表(征求意见稿)》;辽宁、山东、吉林、新疆、天津、安徽、广东、宁夏、北京、重庆、福建等地依据新安法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尾矿库、安全责任险等配套规章制度进行了制修订。

  针对《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内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配套监管措施,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职能转变。浙江省安监局已经对全省安监系统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修改了有关权力清单事项。青海省安监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制度,对行政权力进行梳理、细化、合并、精简,确定行政权力事项323项,规范编制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26项,明确项目类型、责任处室、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和相应的追责情形,公开服务电话和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还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完成了63部规章的清理工作,废止4部,修改31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及行政执法工作。据初步统计,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共清理不符合新安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7173件,其中省级清理762件,地市以下清理6411件。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安全生产三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基本建成,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得到切实加强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灵魂。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2015年以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把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作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关键,扎实推进“三级五覆盖”工作。“三级”是指省、地、县三级。“五覆盖”是指“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覆盖;“三个必须”全覆盖,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全覆盖。目前,全国所有省、市、县和大部分乡镇、村(社区)已经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领导制度上锁定和巩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解决了安全生产的定位问题,为安全生产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

  在实现“三级五覆盖”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向乡镇(街道)、行政村拓展,做到“五级五覆盖”,加大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力度,严格做到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一票否决”。从全国情况看,全国4.16万个乡镇(街道)中,落实“五覆盖”的已达3.65万个,覆盖率87.60%;有工矿企业的行政村共26.98万个,落实19.60万个,覆盖率72.65%。从各地区情况看,福建、海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个省级单位已全部实现“五级五覆盖”。

  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通过持续发力,全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1—8月,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查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3530项,已监督整改2567项,整改率88.3%,同比增加4.3个百分点。其中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查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405项,已监督整改322项,整改率91.7%,同比增加6.7个百分点。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新《安全生产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7月2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首次发布煤矿矿长“黑名单”,张光伟、陈胜华等13人终身不得担任煤炭行业的矿长(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全国32个省级安全监管部门都定期向同级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被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为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各地区要于2016年年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于2018年年底前实现全国联网,并允许社会公开查询。

  1—10月,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查处生产安全事故3226起,应结案2410起,已结案2096起,结案率87%。其中,较大以上事故202起,应结138起,已结117起,结案率84.8%,同比增加5个百分点。

  《 人民日报 》( 2015年12月02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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