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洛阳市举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可获2万元奖励

2015 年 7 月 23 日3920

  自即日起,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市民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将获得100元至2万元奖励。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市民举报范围除一般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外,还包括饮酒后驾驶(含醉酒驾驶)、无证驾驶(含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客车超员行驶、挪用套用其他车辆号牌、使用假牌假证、驾驶报废车或拼装车辆行驶、机动车违反通行规定行驶等7类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及机动车之间仅有车损的逃逸事故、伤人逃逸事故、亡人逃逸事故和其他重特大逃逸事故等的线索。

  具体奖励标准为:市民举报一般交通安全违法行为3次(含)以上且每例均经民警查实并处罚后,奖励举报人100元;举报7类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1次,经查实并处罚后,奖励举报人100元,因及时发现而起到消除安全隐患作用的,奖励200元至500元;举报机动车之间仅有车损的逃逸事故,查实后奖励举报人300元至500元;举报伤人致残或较重车损、亡人逃逸或特大车损逃逸事故,查实后奖励举报人1000元至2万元;举报其他重特大逃逸事故或特殊情况视情给予奖励。

  市民可通过市交警支队官方微博“洛阳交警”等举报,也可拨打市交警支队各单位有奖举报电话或向民警当面举报,举报时须提供有效证据(含违法时间、地点、车牌号码、清晰的违法图片或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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