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四川开展学校和旅游景区景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015年07月17日 发布
黑龙江省
日前,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办组织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旅游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6部门组成3个联合飞行检查组对学校、旅游景点景区等餐饮服务机构、餐饮企业、食品摊贩进行飞行检查。
飞行检查组通过检查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农村分散点、旅游景区景点餐饮安全,检查考核各地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学校、旅游景区餐饮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效果。检查人员按照督促检查有关工作要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场指出,交当地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当地相关部门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的问题,由当地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和查处,市(地)相关部门及时将有关查处情况向省政府食品安全办进行报告。食品安全办将通过下发通报、刊发《食品安全快报》等形式,将飞行检查情况在全省范围通报和刊发,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价重点内容。
四川省
为开展夏季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游客饮食安全。近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要深入贯彻《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确保《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广泛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活动,引导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场所布局,实现“明厨亮灶”。
二是要加强旅游景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把食品流通许可准入关,加大例行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要求,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要加强地方传统特色食品监管。探索建立地方传统特色食品培育机制,将地方传统特色食品经营者纳入监管重点,严格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地方传统特色食品美誉度。
四是要加大旅游景区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加大对旅游景区消费集中、消费量大的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检测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发布信息,有效进行消费提示、警示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