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发布《暑期学生安全工作通知》 确保师生暑期安全

2015 年 7 月 12 日3010

暑期将至,各类溺水、交通、气象自然灾害等安全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出了《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确保师生度过一个愉快、安全、有意义的暑假。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必要时可采取停课、调整考试时间、提前放假或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场所上课等措施,全力保障学生安全,坚决防止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造成学生群死群伤事故。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

把防溺水宣传教育作为暑期重点工作,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努力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和学生溺亡人数。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危险水域设立防护栏和安全警示牌,加强重点水域排查和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并消除隐患。召开一次溺水专题班会,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溺水自救能力。加强与家长联系,提醒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暑期对孩子的安全管理。

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开展夏令营、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依法实施,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保障学生离校返家交通安全。加强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以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通知学生,提醒做好应对防范,确保学生离校返家的道路交通及水上交通安全。

指导家长做好子女的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特别是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和毕业班学生的教育保护力度。暑期各学校要通过家访、电话、短信、网络、校讯通等灵活有效的方式,保持和学生及家长的联系,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应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暑期值班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凡是在信息报送中瞒报、漏报、迟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记者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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