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精准扶贫:出台饮水安全支持计划实施方案

2015 年 6 月 25 日3120

  国际在线生态中国频道: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部署和《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实际,甘肃省水利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定出台《关于精准扶贫饮水安全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方案》分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检查验收5个方面。以58个贫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为重点,以精准到村入户通自来水为目标,确定了2015年、2017年、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水质达标率比2015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

  《方案》指出,2015年底前解决180.5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在此基础上,结合正在全省开展的农村饮水工程现状与需求调查工作,全面摸清贫困地区饮水工程现状,合理确定建设和管理需求。对建档立卡的1107个贫困村118万人的饮水不稳定问题,按照今年底完成初设审批、2016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7年通水入户的目标,排定时间表、路线图,抓好落实。2018年至2020年,按照查缺补漏的要求,全面巩固提升供水保障率、水质达标率和管理水平,重点抓水源保护、水厂改造、水质检测、运行管护,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全面建成覆盖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的水质检测体系和信息化管理系统,使贫困村居民喝上更加安全、方便和稳定的饮用水。

  《方案》从保证资金投入、优化设计方案、加强建设管理、强化技术服务、完善管护机制、强化水质监管等方面入手,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由地方政府负总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省政府将保障农村供水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的考核目标。县级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年度建设任务的组织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扶贫等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实行验收销号制,建立贫困村饮水工程台账,项目建成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供稿:甘肃省水利厅 编辑:项坤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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