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岩诉网站侵犯肖像权案一审获赔5万(图)

2015 年 6 月 16 日1840

  女演员柳岩将未经允许用自己的照片做商业宣传的某公司网站诉至法院,索赔损失30余万元。北京一中院受理了该案。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该公司网站构成侵权,判决该公司网站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对未经许可使用柳岩肖像作出书面道歉,并赔偿柳岩经济损失50000元及公证费1500元。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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