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法院去年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112人-资讯-维权频道-中工网

2015 年 6 月 3 日2130

  中工网讯(雷蕾)2014年,黑龙江省法院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儿童用品及侵犯著作权等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突出犯罪为打击重点,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112人,同比上升28.74%。这是记者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悉,近年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民生、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严惩侵权假冒和相关职务犯罪分子,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刑事司法保障。2014年,全省法院共新收一审侵权假冒犯罪案件376件674人,审结生效309件532人,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38人,其余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拘役、缓刑、罚金或免予刑事处罚,有力打击了侵权假冒犯罪活动。

  2014年,全省法院惩处制售伪劣药品犯罪分子162人,同比上升8.72%;惩处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分子20人,同比上升25%;惩处侵犯著作权犯罪分子26人,同比上升13倍。依法严惩犯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剥夺侵权假冒犯罪分子再犯罪能力,单处或并处罚金刑503人,适用率94.55%,有效发挥了财产刑惩罚、遏制犯罪的作用。

  发布会上,省法院还通报了近期全省法院侵权假冒及相关职务犯罪10起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均为生效裁判,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化肥等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也涉及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涵盖了食品、药品、饮用水、油漆、农资、农用机械、工业用品、网络游戏等涉及民生的多个领域。对于依法惩治侵权假冒及相关职务犯罪、保障民生权益,引导社会行为规范,具有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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