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海纳佰特”传销套牢59人5名被告人获刑

2015 年 5 月 23 日1980

原标题:兰州“海纳佰特”传销套牢59人 5名被告人获刑

  昨日,记者从榆中县法院获悉,一起名为“海纳佰特”的传销案件告破后,5名被告人悉数获刑。

  吴某武现年52岁,浙江温州人,个体户。他所鼓吹的海纳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个非常赚钱的产业,公司旗下有两个网站,声称每人缴纳1.38万元即可成为公司会员,成为会员不但可以免费获得一个网络店铺用来出售自己的产品,并且在公司的网站上购物还可以获得10%的返利。吴某武等人以网站为幌子,秘密组织其内部成员孔某等人,以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经审理查明: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被告人吴某武、孔某晶、魏某梅、魏某花、宋某荣等人,以加盟“海纳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网店销售商品为名,按照“1—2—4”组合的七人团体发展会员,要求新加入会员缴纳1.38万元的加盟费,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先后在城关区、榆中县、永靖县、临夏市等地发展传销人员59人,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榆中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武等5人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故判处被告人吴某武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孔某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被告人魏某梅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魏某花、宋某荣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记者许沛洁)

(来源: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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