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门县多措并举确保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
2015年,石门县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任务155.5公里,总投资过亿元,分布全县16个乡镇、农林场,涉及80行政村,受监项目达80个。为解决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量薄弱问题,该县质安所加快推进交通工程安全体系建设,采取企业自检、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工程质量安全新模式,确保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监管人员水平。每个村级公路开工前,都要召开由村支两委、本村工程监督员、施工方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知识宣讲会,现场讲解村级公路建设的质量与安全要求,确保村支两委和本村工程监督员有能力监督施工方,并要求村级发现问题积极上报县质安所,由县质安所指导整改。二是加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制度,完善工作计划、工作台账和档案,确保责任可追溯、工作有痕迹;建立事故查处通报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制度,落实法人约谈、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制度。推行工程开工监督申请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备案制度,强化事前监督。规范督查行为,形成督查前有通知、有方案,督查过程发现隐患有整改、有跟踪,实施清单式检查。三是加强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分时段、分阶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指导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坚决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100%。做好风险预警预控管理,推进桥隧风险评估工作进程。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对所有受监项目都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监督检查,共排查出隐患46项,现场解决问题40余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公路工程质量。严把材料进场关。工程项目所使用沙石等材料必须经检测合格方可使用。强化施工质量控制,公路硬化前需报县质安所验收合格方可继续施工。严把设备入场关。对有条件的行政村,必须使用强制性搅拌机、三轴摊铺机、70型振动棒和规格钢模。严把水泥使用关。规定在建项目必须使用特水、海螺、冀东三大厂水泥。项目所在村必须成立相关农村公路管理协会,参与公路建设的日常监督。严把施工队伍准入关。全县所有施工队伍,由乡镇人民政府呈报县质安所审核把关,对有施工劣绩、无施工能力的队伍,禁止其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确保道路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