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2015 年 5 月 6 日2330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落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考核促进机制。市、镇两级党委、政府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全市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制定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具体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层层推进、项项落实。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重视、成效显著、基础工作规范的单位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中予以酌情加分,并给予表彰。对基层基础建设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对主要负责人予以约谈。对基层基础建设不重视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一律不予评先评优。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管理能力建设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企业评选评优或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重要依据。对落后单位重点检查、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重视、进展迅速、条件较好的镇、办和产业集聚区,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优先实施委托行政处罚。

  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投入保障。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纳入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并逐年增加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投入。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确保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重大隐患治理、应急救援和联合执法等工作,逐步提升安监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执法交通专用工具、现场监督检测、职业危害快速检测、听证取证等装备配备率。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达标的单位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安全生产专项业务经费。对各镇办、产业集聚区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监管人员,按照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经费从同级财政中列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参照执行,经费从本单位安全费用中列支。

  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力量,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力量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知识,专业特长和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组织专家适时参与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借助专家技术力量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发展。探索创新“政府购买服务、专家排查隐患、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整改隐患”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化、市场化工作模式,建立健全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专业化、规范化。

  加大安全生产政策支持力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从领导、政策、体制、人员和经费等方面加大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编制、人社、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资金投入、能力建设等方面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组织人事部门要重视和支持安全生产基层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对长期工作在安全监管一线并作出积极贡献的同志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方面要优先考虑;宣传部门要重视和支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安排一定时段或专门版面,用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经验报道;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编制部门要在职能界定、机构设置、编制配置等方面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出台“三定”方案,确保安全监管力量不断增强。(编辑:张纪友 通讯员:孔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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