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将逐步强化
北极星核电网讯:记者4月17从国家核安全局召开的全国核电安全监管情况和公众沟通工作媒体座谈会上获悉,国家核安全局制定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方案》等程序文件,并发布了《关于加强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的通知》,将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扩大公开范围和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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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一些重大决策中,核安全局将主动征询有关利益方和公众的意见;针对核与辐射热点问题,加强解疑释惑工作,主动回应公众关切,让公众全面了解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同时,推动核电厂主动作为,积极加大科普宣传、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工作力度,全面公开项目建设、安全运行、辐射监测、事件事故等核安全和环境保护信息,切实保障公众权益。
“从我国核安全监管实践和核电发展历程来看,我国核电发展是有安全保障的。”核安全局核电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汤搏表示。据他介绍,我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核安全法规体系,《核安全法》的立法工作正在扎实稳步推进。同时,建立了以核安全许可制度为基础的核安全监管体系,在厂址选择、建造、装料、运行和退役等各阶段,核电厂只有在得到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核安全许可证后,才能开展该阶段各项核安全相关活动。此外,包括计算校核和试验验证、现场监督检测、事故应急应对、辐射环境监测等方面的软硬件设备,以及核安全审评和监督能力也较为完善。
就核电建设运行以及安全监管情况,汤搏表示,我国现役的23台核电机组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安全业绩,迄今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2级和以上级别的运行事件。多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我国核电厂周边环境辐射水平处于天然本底正常涨落范围内。在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WANO)综合排名中,我国运行的核电机组各项性能指标均处于全球中上水平,部分机组处于世界先进水平。“比如,中广核集团2014年11台商运机组的99项WANO指标中,有75项达到中间值及以上水平,比例为75.76%,其中有62项达到先进值水平,比例为62.63%。”
此外,我国在建27台核电机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有效,工程建造技术水平与国际保持同步,建设质量均处于受控状态。“我国始终坚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核电,对于新申请建造许可证的核电项目,按照我国核安全法规标准并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最新的核安全法规标准进行选址和设计的审查。”汤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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