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强化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根据近年浙江省、湖州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工作要求和2014年长兴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要求,长兴县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规定,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强化属地网格化管理,构建了以乡镇(街道、园区)为大网格单元、行政村(社区)为中网格单元、一定数量村民小组(居民小组)为小网格单元的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格化管理体系,编制了一张食品安全信息员达1187名的最严密的食品安全大网络。
2014年,该县建立了由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分管领导兼任食安办主任,委员会相应的成员单位负责人兼任食安办副主任,统筹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该县针对全县20个乡镇(街道、园区)食安办专职工作人员时间和精力明显不足、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的实际,进一步延伸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触角,完善“村居(社区)、乡镇(街道、园区)、县层面”三级网格化监管,形成“乡镇(街道、园区)、行政村(社区)、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大中小网格化管理新体系,该县283个村居(行政村252个、居委会31个)共聘请了351名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行政村主要领导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并在各行政村(社区)下设的1187个村小组、居民小组确定了1187名食品安全信息员配合协管员开展信息收集、上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做到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及时上报信息、及时控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发生和遏制犯罪、及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及时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分级管理、无缝覆盖、不留死角”,充分发挥了信息员最基层、最前端的食品安全监管作用。
此外,该县还对全县食品安全基层网格的布局及网格长进行重新调整,大、中、小网格数从原来的1002个增加到1490个,实现了全县283个行政村和社区“人人参与、资源共享、网格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督服务网格化管理体系全覆盖,并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对小网格中设置的1187名信息员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定的补助。
该县实行基层食品安全“大、中、小”网格化管理体系以来,协管员、信息员的补充大大缓解了乡镇(街道、园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的不足,通过发挥协管员、信息员“日常巡查、隐患报告、信息报告”的“三员”作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实现了由点报送,汇总处理,使基层监管效能大大提高。
结合2015年该县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契机,信息员们还将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配合协管员做好辖区100人以上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信息上报备案工作,另外,结合该县食安办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的《长兴加强农村土厨师管理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信息员负责排摸全县农村土厨师的基本情况并上报乡镇(街道、园区),为今年该县加强农村土厨师督促规范和长效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信息资料。
随着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推进,现在越来越多的社会群众主动加入到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队伍中,在类似社区、农村这样的食品安全监管“盲区”树起基层防线,发挥基层监管的“前哨作用”,成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队伍中一支庞大的不可缺少的新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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