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这六种疾病分数够了学校也可以不录
距离高考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你报志愿时心仪什么专业?患有哪类疾病将不能被高校录取?患有哪些疾病报考专业会受限?日前,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出了具体的回答。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视力有问题,很多专业都受限,你可看准了报。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等视力问题报考专业时将有限制。
《意见》中还特别说明,对于转氨酶测定值正常的考生不进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只有转氨酶不正常的考生才进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以便确诊考生是否为“慢性乙型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此外,《意见》还给患有其他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给出了一些建议,不过也提出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