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不能仅凭“全副武装”

2015 年 4 月 3 日2950

核心提示:从校园安全事件来看,单纯的技术力量早已“防不胜防”。调查显示,安全事故已经成为全国中小学生的第一杀手,涉及的安全隐患有三十多种。据教育部发布的《2014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有专家认为,这些死亡事故中,排除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外,约有80%的非正常死亡本可以通过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得到避免。于此而言,学生的生存与安全教育、基本的风险管理能力,在这些悲剧的数字面前可谓一览无余。

  这是令人尴尬又发人深省的事实:一边是全副武装的校园安保措施,一边是逐年上升的学生非正常死亡数字。面对“全国每天至少消失一个教学班”的现状,也许,建构并实践校园大安全观已是迫在眉睫的事。

  大安全观,应该是传统校园安全观的“升级版”。这里应包括起码的三个层面:一是继续加大“三防”建设,物防为基,人防为主,技防为辅。数日前,公安部称,将把校园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警校联动构建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学校当以此为契机,创新校园“三防”手段与能力。二是强化生存与安全教育,将之纳入学校教育的必修课。教育部门应自上而下确立一个理念:扎实务实的安全教育,是为孩子认知世界、学会生存、幸福生活奠基。安全教育不能成为一地一校的特色课程,而应该成为具有学科体系与教学维度的基础课程。三是从制度设计开始,将风险管控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主动防范校园安全问题。对于校园安全而言,事前防范一分钟,也许好过事后补救十年功。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元年,校园安全更要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以校方责任险为核心的风险防范体系。当然,这几年,全国两会上常有代表委员建议尽快将《校园安全法》纳入立法计划,一来有助于依法解决校园安全困扰,二来也能禁绝无限扩大校方安全责任的乱象,不至于为了极端的安全、而削足适履地削减体育活动等。校园需要大安全观,校园安全须得跟上这个“互联网+”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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