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

2015 年 4 月 2 日3070

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经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湘江新区管委会决定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综合文字类2名,财务审计类1名,工程审计类1名,投融资类1名,法律类1名。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2.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参加工作三年以上(2012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条件

1.综合文字岗位:从事文字综合工作3年以上,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办公室综调、政研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2.财务审计岗位:财务管理、审计学或会计学专业,从事财务审计相关工作3年以上,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会计师优先。

3.工程审计岗位: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或相关专业,从事工程审计相关工作3年以上,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优先。

4.投融资岗位:金融、经济、投资或相关专业,从事投融资相关工作3年以上,有金融证券管理部门、银行等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5.法律岗位:法律类专业,从事法律相关工作3年以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类),熟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合同审查、纠纷调处等相关工作,有政法机关、司法机关或政府法制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18:00截止。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长沙人才网(http://http://www.zjjv.com//.cn)进行网上报名,也可通过湘江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的相关链接登录报名网站。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的电子稿或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综合文字岗位需提供3—5篇本人负责起草的重要文稿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及提供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考试前查实的,取消考试资格;录用后查实的,立即予以辞退。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资格审查。由湘江新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23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不得低于公开选调人数的5倍;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3.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5年4月24日9:00至4月30日18:00登录长沙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贴本人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并准时参加考试。

4.笔试。2015年5月3日上午9:0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主要测试选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5.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进入面试。参加面试时需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面试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以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7.录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呈报党工委会议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对象。经研究,选调岗位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8.借调试用。与拟录对象原单位办理借调试用手续,借调试用期3个月。

9.调动。借调试用期满,表现合格者正式录用,按程序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办理调动手续;表现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调入人员不保留原有职级,但可按调入前的职级享受湘江新区管委会同岗位同职级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五、组织机构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由长沙市编办、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湘江新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联系人:邓女士 马先生

联系电话:0731-88995240

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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