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规定》《八条规定》的出台针对企业安全最关键、最要害的问题

2015 年 4 月 2 日2360

新华网北京4月1日电(张伟)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的出台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具有重大意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监督管理四司司长马锐表示,这两个规定一个是严防粉尘爆炸的五条规定,还有一个是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的八条规定,都是总结和吸取近期发生的一些重特大事故的基础上制定的。去年8月2号,江苏昆山粉尘特大爆炸事故,当天就造成75人死亡,按照国务院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条例规定,30天的报告期,死亡了97人。之后,又陆续死亡了49人,代价十分巨大,教训也极其深刻。《五条规定》就是针对像昆山中荣公司这样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制定的。

马锐谈到,2013年6月3日吉林宝源丰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也是在国内外引起比较大的事故,造成121人死亡。这些都是发生在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所以为了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监管,所以出台了《八条规定》。这两个部门规章,共同特点是指向具体、简明扼要、切中要害,条条都是血的教训换来的,是针对粉尘涉爆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最关键、最要害的问题,落实企业的安全管理职责,能够保证企业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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