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专项整治,媒体责任是“牛鼻子”

2015 年 4 月 1 日2000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两个月来,各地网信部门对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违法违规活动采取了取消备案、关闭网站、执法谈话、立案侦办等措施,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分两批共关闭63家违法违规网站,800余条有效举报线索全部移交执法部门,一批大案要案的线索正在由公安机关进行侦办,478家属地网站制定了整改方案。(3月30日《人民日报》)

  辩证法说,“牵牛要牵牛鼻子”。互联网专项整治的“牛鼻子”,就是以经营类网站为主体的媒体责任。“你的负面信息,我的赚钱机会”,这话用来形容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是再贴切不过。近年来,一些非法网站、网络服务公司、信息服务公司以及网媒人群等结成利益联盟,利用网络便利条件和违法的低成本,从事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勾当;更有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中央国家机关或社会行业组织名义,私自开设以“中国”、“国家”等为名头的虚假网站,或私自开办“民间”反腐维权网站,打着“舆论监督”等旗号,对地方党政机关、企业和个人进行敲诈勒索。

  有两组数据不容小觑:一是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年底,中国网民规模已达6.49亿人,全年共计新增网民3117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7.9%。手机网民规模达5.57亿,较2013年底增加5672万人。二是3月20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在北京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站发展状况及其安全报告(2015)》显示,在国家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带领下,互联网领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创业创新热情和氛围,2014年全年新开通的中国网站数量约95.2万个,平均每月新开通网站7.9万余个。当此背景下,整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不仅是个政治或经济问题,更是司法与民生命题。

  1月21日,国家网信办宣布,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启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力争用半年左右时间,着力解决这一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使网络空间全面清朗起来。有数据显示,今年2月,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共接到网民有效举报11796件,其中,网民对“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违法行为的举报数量较大。可见,在顶层设计与民意支撑层面,专项整治可谓同仇敌忾、意气相通。

  今年的专项整治进程过去三分之一,关停或整改网站几乎是“再也停不下来”的节奏。一方面是网信办等职能部门功不可没,另一方面,网站自身的规范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也在与日增强。此前,少数网站的权力,就像一块橡皮擦,高兴就拿笔乱涂乱画,给钱就擦得一干二净;而今,更多网站主动配合专项行动,因为它们深谙“法治的理念、坚决的态度、凌厉的攻势”的背后是职能部门“打一场网上歼灭战”的决心。

  眼下,专项整治尚且如火如荼,而要让这种媒体责任兑现为自治自律的管控制度,还有赖于两个层面的努力:一是立法。中国互联网20年,尚且年华青涩,在立法立规上,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因此,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二是自律。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不仅在小网站和非法网站多发,门户网站等也难以幸免,说明网络新闻领域尚未形成行业共同体,职业自律与事后审查程序不完备。如果自律成为常态化的制度,何须东窗事发后再拿出整改方案书?

  对于网络专项整治而言,良法善治,永远是媒体责任的最好催化剂。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不会随着整治而烟消云散,那么,如何将责任固化为行为自觉,可能是接下来要思考的核心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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