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创建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农林牧渔全考核

2015 年 3 月 29 日3710

  大众网济南3月27日讯(记者 孙乘昀)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了解到,今天,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自2015年起在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省农业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山东省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经省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将被推荐参加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评定。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本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将联动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畜牧兽医等部门,联合组织、申报、考核、督导等环节。先期在“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及设区的市开展创建试点后,逐步在全省推开。

  《意见》要求,“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本期生产销售的蔬菜、果品、茶叶等种植业产品中禁限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要达到100%。此外,还将建立完善涵盖生产过程监控、投入品监管、检验检测、质量追踪和综合管理等内容在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追溯平台,县域内所有“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省部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省部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基地和农资经营店(点)等将纳入追溯范围。最后,《意见》还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查处率、回复率达到100%,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为促进目标的完成,《意见》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安排。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方面,将加强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方面,将推广质量控制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在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将实行农药经营告知和高毒农药实名购买。此外,《意见》还要求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衔接。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意见》要求省农业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经省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审核评价后,将符合标准的县认定为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并择优推荐其参加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评定。对于已经评定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将实施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将撤销“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意见》同时规定,设区的市80%以上的县(区、市)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求的,可整市参加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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