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湘南学院招聘方案

2015 年 3 月 17 日2690

  2015年湘南学院招聘方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我校事业发展规划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职称、年龄和其他条件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南学院网站和其他相关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应聘教师岗位报名时间:2015年3月24日—2015年4月30日17时止。

  应聘其他岗位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6月19日17:30止。

  报名方式:应聘教师岗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在湘南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包括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校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个人简历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xnxyrsc@126.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用人部门名称+应聘学科专业+应聘岗位等。应聘者为博士、硕士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毕业学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湘南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公示,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但对岗位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教授或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考试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将以电话方式提前通知。

  2.考试方式

  应聘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学基本素质等。

  面试:参加试讲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答题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的程序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复查中,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待遇请登录湘南学院网站查询,其他被聘用的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5-2653099(陈老师曾老师)

  0735-2653032(周老师)

  监督电话:0735-2653030(学院监察室)

  附:湘南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计划

序号

单位

岗位

专业

计划

学历或职称

其他要求

1

临床医学系

教师

内科学(呼吸、血液、内分泌、肾内、消化方向)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外科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皮肤病与性病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儿科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妇产科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耳鼻咽喉科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口腔临床医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针灸推拿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实验人员

医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2

预防医学与医学检验系

教师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临床检验诊断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医学检验

2

副高以上职称

教学骨干,45岁以下

实验人员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或卫生毒理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3

医学影像系

教师

临床医学或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或放射医学

2

硕士研究生以上

 

4

基础医学部

教师

人体解剖和组织胚胎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生理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因实际工作需要,适合女性

教师

药理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

博士研究生

 

实验人员

医学

2

硕士研究生以上

 

5

护理学系

教师

护理学(外科护理)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护理学(内科护理)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6

医学系部

教师

医学专业

5

博士研究生

学术骨干

7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教师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电子与通信工程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实验人员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8

化学与生命科学系

教师

药学

2

硕士研究生以上

 

化学与生命科学系

教师

冶金工程

1

博士研究生

45岁以下

9

综合实验实训中心

实验人员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1

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

 

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师

人力资源管理

1

博士研究生

 

教师

国际贸易学

1

博士研究生

 

教师

财务管理、审计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与供应链、物流工程、工业工程方向)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理工科专业本科

教师

金融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区域经济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11

外国语学院

教师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翻译理论与实践)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外国语言文学 (商务英语)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1

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

 

12

美术与设计学院

教师

设计艺术学(环境设计方向)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美术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绘画专业本科

13

体育学院

教师

体育﹡

1

博士研究生

须有海外留学背景

14

思想政治与理论教学研究部

教师

思想政治教育

1

博士研究生

 

教师

职业技术教育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教师

伦理学

1

博士研究生

 

15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教师

心理学

2

硕士研究生以上

 

16

图书馆

图书管理

图书馆学或情报学

1

硕士研究生以上

 

17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会计、统计

1

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

 

18

教学秘书

 

专业不限

3

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

19

教学秘书

 

专业不限

4

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

20

政治辅导员

 

专业不限

4

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

女,中共党员

21

政治辅导员

 

专业不限

8

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

男,中共党员

备注:1、正高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化学与生命科学系冶金工程除外)年龄要求: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生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人才引进待遇按照《湘南学院201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详见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但体育专业岗位招聘的人员不享受购房补贴和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待遇。

3.本表中“以上”均含本级。

  湘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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