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区改革: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2015 年 3 月 16 日3640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坚持把林区改革发展作为建设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林业林区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创新林区管理体制,推动林区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用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确立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新思路。“天保工程”实施后,林区迅速实现了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确定了建设内蒙古最大的森林碳汇基地、最大的商品林储备基地、最大的绿化种苗基地、最大的绿色林特产品培育加工基地、最具特色的森林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基地的目标,建立了生态资源保护绩效考评机制。根据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在维护祖国北疆生态安全中的重要地位,自治区将森工集团(林管局)确定为特定功能类企业,先行开展生态资源保护建设绩效的全面责任考核,生态指标权重在经营责任体系中比例达到70%。

突出生态建设保护功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将原来由林区承担的教育、医疗、社保、广电、消防、环保、供热供电等社会职能全部移交属地政府管理,共涉及林区2.86万人和5.3亿元资产,促进了林区社会事业资源的有效整合;对森工木材生产以外的所有辅助产业进行了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体制改革,196家企业构建了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要求,森工集团实施了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设立了董事会、经理班子,派驻监事会,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创新方法措施,整体提升生态保护建设水平。在全林区树立了大资源观、大生态系统理念,把森林生态系统要素,包括林下野生经济植物、水体、河岸等,全部纳入保护范围,制定办法加强管理;加大了依法治林力度,持续开展林地清理专项行动。在林缘地带开展林地承包和经济林种植试点,引导职工群众发展家庭经济,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赢”;探索实施固定管护站与移动管护叠加的措施,增加管护的密度和频次。在森林经营中引入工程项目管理方式,提升了森林经营水平和效果;着力提高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档次,积极探索在北部原始林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生态保护新模式,形成了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的区域保护体系,森林生态系统得到进一步保护。“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林区森林面积净增77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增加1.8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8.3个百分点,达到77.4%。

转变发展方式,改变依赖木材资源的发展模式。大兴安岭国有林区依托林下资源多样的优势,集中打造了一批绿色食品、特色种养、药材生产等林特产业集聚区,林区生态产业发展初具规模。依托林区种苗资源和技术优势,大力发展绿化产业,推动了种苗产业发展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依托林区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规划建设了以阿尔山、北部原始林区、毕拉河为核心的三大旅游板块,去年接待游客106.6万人,增长53%。

改善林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让百姓共享改革成果。加大对林区民生保障的投入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扩宽增收渠道,林区在岗职工人均年收入达到3.6万元,较2010年翻了一番。大力推进林区棚户区改造,累计投入配套资金11.9亿元,开工建设13.6万户,已完成10.9万户,交付入住9.6万户。健全林区社会保障体系,在岗职工的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全部纳入属地统筹,职工家属和已脱离森工企业的最低生活保障人群、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林区居民全部纳入属地社会保障范围,享受与当地同类人员均等的政策待遇。

当前,林区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阶段,自治区将深入推进大兴安岭林区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符合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林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完善的生态主导型经济体系、公平普惠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林区资源增长、职工增收、企业增效,努力建设生态环境优良、产业特色鲜明、人民生活富裕、社会文明和谐的小康林区,切实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杨佐坤 杨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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