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踩踏事件启示:政府对公共安全负有无限责任

2015 年 2 月 21 日2510

  中新社上海1月21日电 (记者 李鹏 陈静)跨年之夜,上海外滩发生“拥挤踩踏”事件,36条年轻生命陨落。对政府的问责、对公民公共安全意识的讨论……各界纷纷将目光聚焦于此。21日调查报告及人员问责情况公诸于世,外滩踩踏事件再次成为舆论中心。

  对于这场悲剧,黄浦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承担了“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相关官员11人作为直接责任人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区委书记被撤销党内职务;区长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区警方负责人也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

  这场伤亡如此严重的群体踩踏事件,在中国是第一例;而对群众自发聚集的安全事件处分如此严厉,也成为中国踩踏事件处理之“最”。此前,发生惨剧的北京密云彩虹桥踩踏事件、陕西华山庙会踩踏事件等,都是由政府组织的群众性活动。

  对此,上海政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院长章友德指出,如此重罚向中国各级政府表明了新形势下政府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和关注公共安全,政府负有无限责任。

  其实,在陆续经历了APEC会议、世博会等大型活动后,上海在有组织地保障公共安全、维持社会秩序方面的能力有目共睹。上海外滩拥挤踩踏事件联合调查组专家闪淳昌坦陈,有组织的活动的责任条款非常清晰。可是,在公共地点,如上海外滩这一群众性聚集场所,谁来具体负责?相关法律条款是不明确的。他指出,如果政府部门不主动作为,就会出现公共安全薄弱点。

  外滩踩踏事件的调查报告亦指出,这次事件暴露出上海市公共安全管理盲点,特别是对无主办单位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不足,准备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

  在章友德看来,无论是有组织还是群众自发活动,政府对公共安全都该承担应尽职责。如何将民众自发组织的活动纳入安全管理常态,是政府部门应思考的问题。章友德对记者说,外滩踩踏事件中民众表现出的风险意识薄弱,也应归咎于政府公共安全意识的缺失。

  2015新年倒计时活动移师至外滩源举行。可直至12月30日,黄浦区旅游局才对外正式发布了新年倒计时活动信息,且对“外滩”与“外滩源”的区别没有特别提醒和广泛宣传。政府的疏忽无需多言。根据调查报告,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官员严重缺乏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事发当晚预警不力、应对措施不当。调查组相关负责人谈及外滩踩踏事件原因时,对政府部门思想麻痹亦感叹良多。

  面对36条消逝的生命以及遭受身心创伤的伤者,相关官员虽受到严厉处罚,但懊悔与自责并不会轻易消逝。据调查组透露,问责名单上的官员,不少人在调查组约谈前就主动递交检查,表达极度内疚与失职的痛苦。

  外滩踩踏事件还再次引发了人们对特大型城市治理的思考,一位在政府机关工作人士坦言,特大型城市的治理,特别是对中心城区的管理是一个非常难的课题。根据调查报告,这起事件表明,“条块分割、条线分割、各自为政”依然是城市运行管理亟需破解的难题。前述报告亦指出,要结合这次教训,抓紧组织修订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上海市应急联动体制机制和响应程序,强调指挥协同,提升应急联动处置效能。

  章友德则希望政府部门从悲剧中吸取教训,围绕特大型城市公共安全治理课题,不断完善公共安全法规体系,改革现有不适应公共安全防范的体制和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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