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全面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日前,海口市局提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各有关监管部门做好元旦春节节日食品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应急处置机制,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和带班制度,及时核实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部署、早整治、早规范。
一是要求各部门要针对节日热销食品等消费特点,加大对种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专项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特别是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秩序。
二是要求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拉网式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重点食品、节令食品的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市场安全。
三是要求各部门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意识,提醒市民节日期间要合理用餐、健康饮食,共同防控突发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据了解,从去年12月份下旬开始,海口市各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节日期间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集中、需求旺盛的特点,紧紧围绕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细化整治方案,齐抓共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深入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农业部门从田间地头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口,切实加强冬季瓜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药经销单位检查,查获不合格农药和肥料产品约19.2吨,农产品流动检测车累计快检6个常年蔬菜生产基地、1个农贸市场与1个超市共115个蔬菜和水果样品,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海洋和渔业部门加强对水产品养殖场(基地)的监督抽查力度,对罗非鱼养殖基地7家养殖户抽取9个水产品样品的违禁药物残留进行快速检测,抽检合格率100%。食药监部门重点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监管,1月份市、区两级食品流动快检车快检食品1345批次。其中快检合格1322份、快检不合格食品20份,合格率98.3%,责令暂停销售23份。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及进货台账、生产记录、产品出厂检验情况等情况,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加强食品流通市场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组织开展食品冷(冻)库、熏肉、熟食等多项专项整治,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以旅游接待宾馆酒店、农家乐等接待餐饮单位以及提供年夜饭餐馆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督检查,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组织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截至2月6日,两节整治期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621家次,立案查处食品案件9宗,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4634.2公斤,警告责令改正36户,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67件。对4家蜂蜜生产企业4个批次产品、8家茶叶生产企业8个批次产品、8家酱腌菜生产企业8个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检测结果待出;抽检食品经营单位食用油、大米、糖果、饼干等12个品种食品60批次,检验结果均合格;陆续发放张贴《海南省餐饮服务单位十不准》、《食品经营者“十个必须”、“十个不准”》等宣传资料近3万份,向食品生产经营户发放食品进销台账2000多本。由于措施有力,重点突出,今年元旦期间海口市食品安全状况平稳良好,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2015年春节将至,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巩固和发展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势头,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食药监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节日期间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吃不洁食物,饮食有,多吃清淡易消化的食物,以减少疾病或食物中毒的发生。同时希望媒体和广大群众可通过各部门设立的举报途径或全市食品安全举报电话:12331积极举报食品安全线索,共同维护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