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焦作市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

2015 年 2 月 13 日298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焦作市安监局决定自2015年1月至4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范围为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据了解,此次大检查活动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相关企业深入排查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自查和整改档案,逐条逐项治理,真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第二阶段为各县市区安监局全面排查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力量,聘请专家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第三阶段为市局督查阶段,市局组织5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

  本次督查内容为:危化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各项规定情况;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证照是否有效;所有从业人员是否进行过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资质;实行专店销售的,是否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零售场所的面积是否大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是否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零售网点储存量是否在30自然箱以内;零售网点周围100米内是否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质生产储存设施,是否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各零售网点是否有消防器材装备,是否张贴明显的警示标志等。

  此次检查要求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盯住不放,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逐一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该查封的坚决查封,该暂停经营的绝不手软,该退市停业的绝不拖延。属于非法行为的,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要求,立即责令其停止非法活动,督促有关县市区认真调查取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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