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路上防侵财,警方支招

2015 年 2 月 3 日3710

  本报讯(通讯员苏宫新宋孝林记者周爱明)明天,春运将拉开大幕,回家的大学生、打工者又将上演一出现实版的“人在囧途”。江苏警方根据春运侵财案件特点,提醒市民注意防盗、防骗、防抢。

  网上购票防假网站、假客服

  前几天,刘先生因为着急出差,想要预定17张机票。在网络上搜索到一个订票电话后,刘先生根据“客服”要求,先汇去了6500元票款。可等了一下午,也没等到“客服”来电,他再次拨打订票电话,却始终无法接通,刘先生这才察觉自己被骗了。

  民警表示,不少市民喜欢上网搜索订票网站、客服电话,往往不经核查便与对方取得联系,结果骗子步步为营,将当事人引入陷阱。避免掉入网上订票陷阱,市民要多留个心眼。首先,正规网站收款账户都是公司账户,不可能是个人账户。其次,在互联网上搜寻到的订票网站或者客服电话,交易前可通过114等渠道对订票网站的公司地址、电话号码等进行查询,确认对方公司的真实情况,避免上当受骗。

  返乡购物防扒窃、防“两抢”

  近日,刘女士从银行取了1000元现金,然后便乘坐公交车去商场购物。半个多小时后,她下车时才发现挎包被偷了,现金、身份证、银行卡全都没了。

  警方提醒,春运路上人流集聚,在人员密集场所如果警惕性不高,个人财物很容易被盗。因此,外出乘车、购物的市民,应尽量做到“三不”:“不推挤”,坐车时有序排队,不要在车门前推搡;“不露财”,不要在人员密集场所打开钱包取钱;携带较多现金乘车时,不要当众暴露,以免引起扒手注意;“不外放”,钱、手机、首饰等财物,不要随便放在外衣口袋内,尽可能放到贴身的内衣口袋内。

  自驾游玩防“碰瓷”、防盗窃

  近年来,自驾游成为越来越多人在节日期间的选择。警方提醒驾车人,除了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外,还要做好个人财物的安全防范。

  上月24日,市民丁先生将私家车停放在一家单位门前,和家人去饭店就餐,等返回时,发现轿车副驾驶处的车窗被砸,车内1.5万元现金和若干票据被盗。

  警方提醒,有车族自驾游玩时,应做好三类案件的预防:防乘隙盗窃。车主在上下车,或在等红灯时,要防止陌生人突然拉开车门盗窃;防电子干扰。有些犯罪分子使用电子干扰器,让车辆出现假锁现象,等车主离开后即拉开车门行窃。所以,车子锁好后,要用手再拽一下,看是否真正锁好;防“碰瓷”。如果遇到碰瓷或疑似碰瓷者,应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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