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号食品安全预警发布

2015 年 2 月 3 日2240

春节将至。春节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是婚庆、宴请等集体聚餐的高峰期,如餐饮单位在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稍有不当,便会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市民吃上放心年夜饭,嘉兴南湖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今年首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

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各镇、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大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监管,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管理,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餐饮单位:严加管理

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到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备案登记,严禁超许可范围、超负荷经营,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酒店饭店要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毒无害、可追溯;尽可能减少食物在常温下放置时间,尽量缩短备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严禁在店内圈养或宰杀禽类。

预警对消费者关注的食品添加剂问题特别作了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对食品添加剂要严格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严禁采购使用亚硝酸盐或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自制的糕点、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等,应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餐饮服务单位承办10桌以上集体聚餐,供应的菜肴按要求留样100克、48小时。一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单位和消费者。

消费者:做好自我保护

过年过节,很多居民会和亲朋好友在外聚餐,要特别注意食品安全。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级别高的A、B级餐饮服务单位,这些酒店饭店的监督信息公示牌上用“大笑”、“微笑”卡通形象表示。发现酒店饭店内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就餐后要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不到路边食品摊贩、无证餐饮店就餐。

自己在家买菜烧饭时,不购买已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购买无证小摊贩出售的食物,不购买外观异常的食物。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生熟食物要分开处理和贮存,加工制作工具应生熟分开,以免相互污染;食物要彻底煮熟,留存隔顿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彻底加热。

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户主或乡村厨师要主动到村、社区申报,食品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严把质量关,加工、贮存食物时严防食品工用具、容器生熟交叉污染,建议不加工冷菜及海蜇等生食海水产品,禁用感官异常的食物。承办宴席的乡村厨师要持健康证明和上岗证操作。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居民,一旦进食后发生呕吐、腹泻、发热等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卫生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同时要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许冰洲、马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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