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报重点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情况

2015 年 2 月 3 日4080

新闻提要
 针对需要参加通报会的各参会单位,市监督总站采取了不同的文件发送方式。通过挂号信的形式将文件邮寄给各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中心和有关施工单位集团公司,并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务内网综合办公门户的短信系统平台以短信形式将邮寄信息告知各区、县安全监督机构及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中心负责人。

中华写字楼网(http://http://www.zjjv.com//):北京通报重点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同时告知参建各方半年来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有关规范性文件,履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执法职责,根据市监督总站折子工程工作内容,市监督总站每半年组织一次重点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通报会,通报我市半年来重点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情况。

  按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有关“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精神要求,市监督总站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改进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通报会的形式,即在不影响通报会目的及效果的前提下,不再集中召开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通报会,以文件下发的方式督促参建各方履行工程建设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告知参建各方半年来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有关规范性文件、履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执法职责。至此,每半年一次的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通报会的创新形式已常态化。2014年下半年的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通报工作将继续采取上述形式开展。

  针对需要参加通报会的各参会单位,市监督总站采取了不同的文件发送方式。通过挂号信的形式将文件邮寄给各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中心和有关施工单位集团公司,并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务内网综合办公门户的短信系统平台以短信形式将邮寄信息告知各区、县安全监督机构及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中心负责人。各重点工程监督科室在按照近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开展检查的同时,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将文件下发给其负责质量监督的在施工程建设单位直接负责主管人,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对于近期未开展检查的工程项目,各重点工程监督科室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通知上述人员到市监督总站领取文件资料。此外,市监督总站将会议通报稿电子版上传至“北京(楼盘)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信息平台”,并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务内网综合办公门户的短信系统平台以短信形式告知参建各方自行下载宣贯。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社会反应良好。这种新型的工作形式,一方面履行了我站对重点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的工作职责,另一方面节省了财政费用、减少了企业负担、节约了参会人员的时间,同样达到了向工程参建各方宣贯工作要求的目的。这种工作形式的常态化为市监督总站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八项规定”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来源: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