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发出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 组织安全检查 杜绝安全事故

2015 年 1 月 26 日2280

  

本网讯(县新闻中心 江飞)近期,国内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形势严峻。2014年12月29日,北京清华附中一在建体育馆工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2014年12月31日深夜,上海市大量群众聚集在外滩观灯时发生踩踏事件,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接二连三的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杜绝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倍警醒,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等三个必须要求,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同志要亲力亲为,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进行检查,确保各级责任、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近期,县安委会将组织开展一次由县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针对下一步工作,《通知》要求,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于一般隐患,要发现一处及时消除一处;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加快治理,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要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要突出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通知》强调,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县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针对岁末年初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和特点,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要针对春节前后人员流动性大、节庆和大型集会活动增多的特点,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举办的各类大型集会、商业演出、促销经营等活动,要加强群众聚集活动的安全预判、风险防控和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对群众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动态掌控,必要时要采取人员分流限流措施,加强交通和现场管制。

  强化春运组织和安全管理,严查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长途客运班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三品”查堵制度和管控措施,做好雨雪、雾霾、冰冻等灾害性天气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措施。

  要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区域火灾等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油气管线、城镇燃气管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粉尘防爆、液氨制冷、喷涂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和车站、商场、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做好春节假日放假和节后开工等重要节点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细致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可靠,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此外,还要加强应急值守,迅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通知》强调,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事故。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工作的有关规定,有关单位领导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置,切实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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