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单招考试时间

2015 年 1 月 24 日2780

  2015年河北单招考试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26日,高职单招组织考试。由各单招院校和联考牵头院校负责,要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单招方案组织考试,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一)单招联考

  2015年我省首先在医技类、学前教育类和机电设备类进行单招联考试点。由同类别院校推荐的牵头院校负责组考,成绩供同类别所有院校使用。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

  所有单招院校要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务工作办法。

  鼓励各高校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文化考试成绩。对普通高中考生试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以及继续实施技能拔尖人才面试录取的单招院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实施考试,并在简章中公布考核办法和录取标准。

  考试环节涉及到面试的,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面试专家小组应不少于5人。

  考生持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面试。

  (三)评卷和成绩的登统、公布与复核

  建议单招院校考试成绩总分750。各院校要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时间和方式通知考生成绩,利用本校网站为考生查询本人成绩提供服务。

  对于免试录取的考生,相关高校要将其免试条件转换成相应分数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违规处理

  单招院校负责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进行该生高考成绩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及处理意见上报教育部,由教育部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在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对口专业考试和高职单招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2015年高考报名所参加的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无效,不得被普通高校录取。

  对单招中违纪的学校和工作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处理。

  来源:http://http://www.zjjv.com///news/2015/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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