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幼童不用安全椅”罚款 不罚外来车

2015 年 1 月 16 日2840

[摘要]交警昨开始“敬告式执法”,近期将正式开罚。

羊城晚报讯 记者宋王群报道:1月1日起,4周岁以下儿童不使用安全座椅将处300元罚款,这是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最新规定。由于市民对最新条例有一个了解缓冲期,15日,深圳交警局开始上路进行敬告式执法,分发宣传册,暂不实施处罚。交警部门表示,希望家长能尽快安装规定座椅,近期将会正式开罚。

15日一大早,记者在深圳市第二幼儿园门前看到,送小孩上学的车辆来来往往,但为孩子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寥寥无几。现场交警不时拦下送小孩上学的车辆进行敬告式执法,并递上一份宣传册。从记者现场采访来看,大部分家长对新规有所了解,见有交警上前询问为何不安装安全座椅,不少家长回答“我小孩已经超过4岁了”,显然对新规的处罚界限有所了解。有家长则表示会尽快安装儿童安全座椅。上学时间过后,交警还特意为该幼儿园小班的孩子们进行了现场模拟教学,以此教育孩子们知道安全座椅的用处,回家后让父母为自己安装上安全座椅,以保平安。

深圳交警表示,4周岁(包含4周岁)以下儿童不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和12周岁以下儿童单独乘坐汽车的副驾驶位置的,将对驾驶人处以300元罚款,近期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扩大宣传,希望家长能尽快按照规定执行。

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相关人士表示,在日常执法中,交警可通过出生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确认儿童年龄,也可通过查询人口信息确认。对违法行为则通过执法记录仪等方式固定证据,准确反映违法事实。

此外,据透露,日常执法中,交警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人性化的执法,四种情况将不处罚,只给予警告处理,包括仅有单排座位的,未使用符合儿童年龄、体重级别安全座椅的,刚出生来不及购买的以及外地来深或其他不适合乘坐儿童安全座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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