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我国安全生产仍然面临严峻挑战

2014 年 12 月 24 日2610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栋梁在作报告时表示,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了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主要相对指标3个大幅度下降,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报告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向好态势,至11月底,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7%和6.1%。然而,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主要相对指标与发达国家仍相差5—8倍。同时,职业危害因素增加,特别是中小企业粉尘等有毒有害物质严重威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均衡,采掘业、重化工等高危行业在经济结构中比重过大,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杨栋梁说。

报告指出,全国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小矿山、小化工、烟花爆竹作坊数量均占到80%以上,高瓦斯、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超深矿井等4类灾害严重矿井达2996座,公路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有7.5万处、6.5万公里,全国危化品年道路运输量2.5亿吨,陆上油气输送管道中非法占压、安全距离不够、交叉穿越等重大隐患尚有6992项,“多合一”等火灾隐患360余万处。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酿成重大祸患。

同时,一些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如,安全管理落后,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弱等等。有的地方安全监管呈现“空白、缺位”的现象严重。目前,全国尚有5个地市和98个县没有安全监管部门,17个地市和306个县没有建立执法机构,全国3312个经济开发区仅有54%设立安全监管机构。

杨栋梁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决定,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依法治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安全生产工作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出招发力、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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