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数据泄露 泄了法律的气

2014 年 12 月 21 日3230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即,备战的考生们却成了各种培训班的集中轰炸目标。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一些考生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

  个人信息泄露范围之广,当然并不局限于考生数据。放眼四周,谁没有遭遇过垃圾短信、骚扰广告的狂轰滥炸?前脚买了房子,后脚就收到装修电话,今天刚生了孩子,明天便收到保险信息。个人信息泄露之快,简直难以置信。因个人信息泄露发展成的诈骗勒索等刑事案件,更是触目惊心,时有可见。

  互联网时代到来,人们在享受互联网红利的同时,个人网络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成为一个现实难题。前不久,美国家居零售公司家得宝2200家门店的信用卡和借记卡系统遭入侵,客户的账户信息流入黑市,预估损失或达30亿美元。连连发生的网络信息泄露给商户和个人造成了重大损失,给社会各界敲响了警钟。

  个人信息频繁泄露,有利益诱惑、监管缺失、追责困难等因素。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中特别增加了对故意窃取、泄露个人信息行为的刑责,这意味着个人信息保护正式进入司法保护范畴。然而置之于司法实践,纯粹因为泄露个人信息而入罪的案例还很少见,对侵犯个人信息的打击力度还远远不够。此外,个人信息泄露由于个人取证非常困难,维权成本偏高,导致大多数被侵权人只好忍气吞声;一些违法违规的侵权案件查处不力,制裁不到位,没有起到真正的惩戒示范作用。

  要想解决个人信息泄露“顽疾”,最终还应回归法治轨道。目前,我国缺乏相关标准规范和专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对采集公民信息的机构网站缺乏相应规定,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当务之急,应当加快立法,形成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当然,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新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技术漏洞总会存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用户自身责无旁贷,个人树立起隐私保护的意识是应有之义,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也是机构、商户的应履之责。(刘楚汉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中国教育报》2014年12月1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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