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进行“年报公示”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4 年 12 月 14 日2730

未进行“年报公示”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4-12-14 15:10:53 】【】【】

12月12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全市应当报送并公示2013年年度报告的企业为31870户,个体工商户为166602户。截至11月30日,已年报并公示的企业3928户,占2013年度应年报数的12.33%。已年报并公示的个体工商户1344户,占2013年度应年报数的0.81%。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于明年6月30日前呈报年报公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悉,10月1日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开始实行。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我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市工商局官方网站登陆安徽省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信息。个体工商户还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书面年度报告。

  市工商局企管科科长赵纵生介绍,一旦进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入的惩罚。不仅如此,因为银行贷款、消费者的选择等,都会根据企业的信息公开数据进行筛选,所以“企业一旦进入黑名单,来自于社会和市场的限制将让这个企业寸步难行。这也对我市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和加强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赵枞生说。
作者:见习记者 姚琴 通讯员 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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