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安全守护

2014 年 12 月 10 日3840

  11月初,我市召开了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环境整治工作流动现场会,与会人员对枣庄三中西校等9所学校周边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进行了检查,察看经营户从业人员健康证、内外环境卫生、操作间功能分区、冷藏设施,详细了解食品加工流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等,并对部分食品安全标识进行了检查和信息查询。

  今年以来,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我市开展了“食安枣庄”行动,市委、市政府把“食安枣庄”行动列入2014年全市100件惠民实事之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经费保障等10大食品安全体系,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食品安全等10项专项整治,营造了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让监管更有力度

  本着责任更明确、监管更到位的目的,我市整合食安办、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成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区一市分别组建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成立市场监管局,全市65个乡镇(街道)共成立63个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初步构建起了覆盖市、区(市)、乡镇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面对新班子、新队伍、新形势,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权力清单,下放餐饮服务许可、食品流通许可权限,优化审批流程,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实现提速。

  倡导诚信促发展

  诚信是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为此,我市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工作,科学制定信用分类办法,建立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信用档案,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与生产经营消费单位分别签订安全承诺书,引导企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教育、监督企业做到严格守法经营。

  对全市3467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年度等级评定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安山东”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店)、餐饮服务品牌和知名大型餐饮企业品牌创建活动,引导公众消费,引领产业发展,切实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组织开展“食安枣庄”品牌引领行动,大力实施品牌引领战略,重点培育汉诺葡萄酒、“美果来”石榴汁、滕州马铃薯、山亭长红枣等优势产品和“龙泉美食一条街”等品牌。在“老味道、老故事、老品牌”主题宣传中,着重宣传山亭莺歌食品、台儿庄狗肉、滕州益康食品等传统企业和产品,引领老品牌焕发新生机,打造了一批具有枣庄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食品放心品牌和示范单位,

  重拳出击抓整治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只有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才能抓好。

  “食安枣庄”行动包括农村食品安全、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等10项专项整治为主,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着重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植物油、白酒、食品添加剂、食品标签标识、小作坊等专项检查;在食品流通环节,开展农村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大中型商场和连锁超市专项整治;在餐饮服务食品环节,着重开展小餐饮小饭店整治规范、学校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等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524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8578家次,受理投诉举报535起,对320家未建立统一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和相关证明不齐全的问题商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实行“严审”“严查”“严检”等有效举措,教育培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关停吊销一批、严厉打击一批。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80起,依法取缔违法经营单位31家。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与质监、工商等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和协调配合。2014年,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协同或联合办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通过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有效震慑了违法生产经营者,切实提升了全市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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