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劳动安全管理

2014 年 11 月 30 日2540

文明和谐的劳动安全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如何“以人为本”、在施工过程中克服不安全因素、达到安全生产的一门科学。为了改善和优化劳动安全管理状态,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减少劳动安全风险,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使企业劳动安全生产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笔者以为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促进和实施劳动安全管理,领导重视是关键,全员参与是基础。施工单位每年都要安全贯标,经过内审和外审,就是要使全员了解和认识安全贯标管理的重要性,靠自我调节和转变观念来增强安全意识。

1、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目标责任制,使项目领导明确安全目标,充分履行项目领导是工程项目劳动生产安全管理责任人应负的权利和义务;设立专职和兼职安全员,佩带红袖章,发放一定的岗位津贴,同时,制订年度安全达标目标,对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业绩考核,奖罚分明,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

2、在劳动安全宣传、教育、设备等方面,项目领导要舍得花钱,大力投入,针对各项工程的性质和安全风险大小,落实安全所需的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绝不挪用。比如在隧道,特大、特高桥等施工中,安全设备一定要投入到位,确保劳动人员的安全。

3、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职责。各专项方案编制和审批,从源头上抓起,保证安全措施落实。加强教育与培训,作业人员由公司、项目部、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应遵循“一线操作工人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做到每人持证上岗,教育领先,交底在前”的原则。

二、劳动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预防措施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和警告。有的人不按规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装置等:如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漏电,忘记关闭设备等。预防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每个操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成为遵章守纪的职工。

2、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加油、修理、调整、焊接等。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条件下,对运行的机械、装置,对带电的设备,对受压容器,对加热物,对装有危险的物体等进行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是不允许的。预防措施:严禁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加油等,做到停机处理各类故障和杂物;严格执行受压容器、加热物和危险物品的操作管理制度,防止受压容器爆炸、加热体灼烫和危险物品外溢,以防伤及自身或他人。

3、造成安全危险状态。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等,安全装置调整错误等。预防措施:对安全装置要在操作前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有效时方可进行生产作业。在正常的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因人们的不安全意识而造成某种危险状态,从而埋下事故的隐患,导致他人或自身受到伤害。针对这种状态,除了要开展对员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外,有关部门还必须进行检查,员工之间也要进行互查,消除人们的不安全意识,杜绝危险状态的产生。

4、使用劳动保护用具、防护服装方面的缺陷。有的不穿安全防护用品,有的光着上身或穿短袖施工,有的操纵带有旋转零件的设备时戴手套等。预防措施:为提高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效果,除了合理发放和正确使用外,还应教育员工爱护公物,妥善保养,杜绝乱用乱丢现象,防止损坏遗失。特别是专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一定要按照用品的养护要求有专人保管,正确选择,以免变质,老化、失效,造成了事故。

三、影响劳动安全的心理因素识别

1、自我表现心理的特点。这种心理在一些新员工、青年员工身上表现的较为突出。他们表现的很自信,很有把握,在别人面前喜欢表现自已的能力。但有的员工不懂装懂,盲目操作,有的一知半解充内行,冒险作业。自我表现的心理导致乱摸乱动机械设备,这种心理一定要克服,如果不及时加以纠正或制止是很危险的。

2、饶幸心理的特点。完成一些操作,往往可以采取几种不同的方法,有些安全操作方法往往较为复杂。而存在饶幸心理的人从图省事出发,常把安全操作方法视为多余的,理由是“别的操作方法也不一定出事故”。于是,对明明要注意的安全事项他不去注意,明令严禁的操作方法他照样去做。

3、逆反、反常心理的特点。这种心理状况常常表现在被管理与管理者的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持这种心态的员工往往气大于理,常常是“你要我这样干,我偏要那样做”。在存在逆反心理的情况下工作,极易导致事故发生。人的情绪的形成通常受到生理、家庭、社会多方面因素剌激影响。反映这种心态的现象很多,例如:夫妻吵架后上班的职工,多数心情急躁或闷闷不乐,有孩子生病的家,牵肠挂肚的员工在岗位上会心神不定等。员工在反常心理状态得不到缓解的情况下工作,是很容易出事故的

四、加强企业劳动安全管理与从业人员自律相结合

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严格的安全管理固然可以大大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也会使被管理者产生依赖思想,自我防护意识淡化。因此在加强劳动安全管理的同时,应强调劳动者保护自已和他人安全的义务非常重要。《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享有安全生产保障的同时也有各项义务,如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等。施工现场仅靠几个安全员管理安全是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现场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把专业的职能管理与职工的自我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控制自身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实现各岗位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协调配合;广大职工自觉遵守纪律,共同保障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劳动安全维系着你我他,维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我们要贯彻“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方针,从劳动保护角度管理好安全,向安全要效益,实现施工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责任编辑:m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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